私行搭售和装置燃气报警器等向821户用户多收13万!四川隆昌市监局对一天然气公司处分26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7-05 06:35:19来源:新闻动态
私行搭售和装置燃气报警器、燃气管道及其辅件,四川隆昌一天然气公司还向821户用户多收费用13.2万余元。6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商场监管行政处分文书网得悉,涉案的隆昌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在5月29日被
此案的案发,源于本年2月17日至3月17日,有多名顾客经过市民热线日,隆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隆昌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立案查询。
经查,该企业成立于2010年11月30日,办理了《经营执照》和《燃气运营许可证》,其间《燃气运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经营规模是隆昌市龙市镇、黄家镇、响石镇、圣灯镇、胡家镇、界市镇6个乡镇行政区域内乡镇规划区域以外的区域的民用燃气。2022年5月18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该公司对超10年的老用户(顾客)加装民用报警器和替换户内燃气管道,未与用户签订合同、协议。当事人在未事前寻求顾客志愿,也未清晰奉告顾客替换和装置的产品实在信息的情况下,私行在替换燃气表的一起将燃气表后的燃气管道及辅件来替换,并装置燃气报警器。
此外,该公司在展开换表及旧管改造事务时,将替换的燃气管道及辅件用量登记在装置工程资料运用清单中,但该清单上仅有公司装置人员签字,无顾客承认签字,顾客也未事前见到此资料运用清单。经过检查企业来供给的2022年以来旧管改造装置工程资料运用清单,每户顾客运用的资料用量均不相同。经过核对装置工程资料运用清单,公司别离以每户800元和500元的规范向顾客收取费用。其间,每户800元包括装置燃气报警器300元、资料费500元;每户500元的未装置燃气报警器,仅收取500元资料费。500元资料费包括6米燃气管道和辅件。公司以每户800元的规范向810户顾客算计收取64.8万元,以每户500元的规范向11户顾客算计收取5500元。公司未依据顾客实际运用资料用量向顾客结算费用,对未运用6米燃气管道的顾客依然依照500元资料费收取,共向821户顾客多收费用算计13.2万余元。
本年4月11日,隆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宣布《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于4月22日前,及时向顾客交还多收费用等。4月22日,企业来供给退费凭据等,标明已悉数清退多收的13.2万余元。5月21日,隆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分奉告书》,并奉告公司享有陈说、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力。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也未提出陈说、申辩定见。
商场监管部门表明,本案中,该公司在未清晰奉告顾客的情况下,私行搭售和装置燃气报警器、燃气管道及其辅件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构成损害顾客权益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公司违法时刻历时2年9个月,且向821户顾客违法多收费用13.2万余元,经责令改正后才予以交还,一起公司损害的顾客主要是农村地区老年人等,社会影响较大。
据此,5月29日,隆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分决议,责令隆昌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该公司罚款26万元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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