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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发布时间: 2025-04-03 13:41:37来源:乐鱼手机版官网下载安装

  为全面落实市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一次全员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321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12.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扩大服务消费,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2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3.激活新型消费,实施电商“百企千品”培育工程,提升数智、绿色等融合消费水平,积极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赛事经济,鼓励演唱演艺、国潮风尚、电子竞技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4.挖掘文旅消费潜力,统筹串联全市文旅资源,集中打造“仙境海岸游”城市核心文旅品牌,策划推出岛链游、山海游、垂钓游、“微醺”游、古城游、工业游、研学游、冰雪游、乡村游等精品旅游线路。(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蓝天集团)

  15.发挥市葡萄酒文旅产业联盟作用,办好2025葡萄酒旅游大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6.培育15处工业旅游示范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推动崆峒胜境八仙街试运行、朝阳所城全域开放。(牵头单位:蓝天集团;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

  18.争创蓬莱(金沙滩)世界级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蓬莱区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

  19.实施总投资1.3万亿元的351个省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6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0.着力推进4个千亿级、32个百亿级、266个十亿级重点项目,持续构建“千亿领航、百亿支撑、十亿带动”的项目建设格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1.实施100个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投资2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推行重点项目服务专员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3.健全财金联动机制,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支持范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24.常态化遴选优质项目向民间资本推介,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5.深入谋划“十五五”重点项目,以源源不断的大项目好项目赋能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6.实施“双百”企业培强工程,组织20场市场开拓活动,巩固日韩、欧美等传统市场,拓展东盟、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8.实施新业态跃升工程,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带+海外仓”模式,培育智能机械、绿色船舶、风电装备等新增长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9.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建设数字贸易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0.用好入境免签和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口岸办、烟台国际机场)

  31.畅通日韩国际快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烟台国际机场)

  34.深化关地协同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设矿产品保税混配综合服务平台,争取保税混金混银业务全国“首创、首单、首试”,树立关地合作的典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烟台海关;参加单位:综合保税区管委)

  35.以打造全国对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融入RCEP贸易圈。(牵头单位:综合保税区管委)

  36.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市政府(管委)〕

  37.开展省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鼓励领军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9.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普惠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0.新增“四上”企业450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41.新增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160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2.深入实施标志性产业链培育计划,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3.开建裕龙5号岛,延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产业链。(牵头单位:裕龙石化管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龙口市政府)

  44.加快万华新材料低碳产业园二期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蓬莱区政府)

  47.支持上汽通用东岳基地稳健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渤海新区管委)

  48.推动潍柴—比亚迪新能源动力产业园二期建设。(牵头单位:福山区政府)

  49.投产创明圆柱锂电池一期。(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山区政府)

  52.建设上海锅炉厂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蓬莱区政府)

  53.支持有色及贵金属、电子信息、食品精深加工等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57.完成IVD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主体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管委)

  58.完成国药医药产业园一期主体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莱阳市政府)

  59.推进东方航天港研究院实体化运行。(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海阳市政府)

  60.打造液体火箭发动机试车基地、固体火箭动力总装基地,加快东方慧眼智能遥感星座建设,推进开放地球引擎系统平台应用,争取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试点任务,构建从火箭发射到卫星数据应用全链生态。(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

  63.高标准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10个未来产业加速园。(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5.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率先突破前沿材料、生命科学、先进装备等高成长型产业,孵化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高潜力型产业,打造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66.打造万亿级世界一流绿色石化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7.实施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突破行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8.建成海上世界金融创新试验区。(牵头单位:蓝天集团;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市财政局)

  72.做强莱州胶东综合物流产业园。(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莱州市政府)

  73.打造10个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园区,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4.建立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库,开展服务业百企培育行动,培强服务业创新中心,力争规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200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5.盘活存量商办用房,招引行业头部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打造一批专业特色商务楼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6.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提升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辐射能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莱阳市政府、栖霞市政府)

  77.突破发展高水平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为广大公司可以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78.实施新基建优化提升行动,建设城市算力中心,构建全市一体化算力网。(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供电公司、蓝天集团、芝罘区政府)

  79.建设京东方全球高端显示材料研究院,推动光电传感产业园、数字化的经济产业园等集聚发展。(牵头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龙口市政府)

  80.实施200个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1.新增5家省级智能工厂,打造“产业大脑+晨星工厂”应用场景2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2.支持莱山开展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莱山区政府)

  83.实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和数据资产入表,培育5家数据要素领军企业,打造10个行业高质量数据集、20个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激活数据资源价值。(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参加单位:蓝天集团)

  84.坚持把产业链建在园区上,逐链配置资源要素,做强主导产业,优化产业生态,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产业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链有集中度、骨干企业有附加值和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5.做强国家微纳制造创新中心,集聚国家级科创平台和院士专家,布局公共服务平台,三年内攻克关键共性技术11项以上,打造“中国微纳谷”。(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渤海新区管委)

  86.做强环磁山国际科研走廊,聚合万华全球研发中心、南航科创智谷等平台资源,布局众创空间、创新园圃,投运国家智能商用车质量检验检测认证基地,打造新材料研发总部基地、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渤海新区管委、福山区政府)

  87.做强蓝色药谷生命岛,主攻医用同位素与放射性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免疫力经济,推动免疫学院士工作站落地,建设医用电子加速器,布局基因编辑、未来食品等中试平台,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牟平区政府)

  88.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89.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集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0.开展金融支持蓝绿融合发展创新实践,支持企业上市,壮大耐心资本,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加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

  91.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全过程绩效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92.支持烟台银行系统化改革,分类实施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化险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加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

  93.统筹推进科技、农村、民生等领域改革,争取承担更多国家和省级试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4.支持黄渤海新区在打造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示范城市中走在前当先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黄渤海新区管委)

  95.支持烟台高新区开辟科学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路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

  96.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出制度创新成果3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黄渤海新区管委)

  97.推动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争取非保税货物进出区便利监管试点。(牵头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综合保税区管委、烟台海关)

  98.实施省级以上开发区扩容提质工程,促进园区整合优化、培强主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芝罘区政府、福山区政府、莱山区政府、牟平区政府、蓬莱区政府、海阳市政府、莱阳市政府、龙口市政府、招远市政府、莱州市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高新区管委、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99.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推进“投贸联动”,规范带领企业“出海”。(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00.探索创新飞地、异地孵化等方式,建设一批双向合作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芝罘区政府、福山区政府、莱山区政府、牟平区政府、蓬莱区政府、海阳市政府、莱阳市政府、龙口市政府、招远市政府、莱州市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高新区管委、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101.用好国际友城资源,建设中芬国际合作中心,打造对接北欧合作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外办)

  102.深入开展“投资烟台”行动,推行“市场+资源+应用场景”招商,提升基金招商、链式招商等成效,争取引进过千万美元项目3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03.以烟台—大连“双城联动”衔接东北全面振兴战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104.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叫响“烟必行”营商环境品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105.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24个“一件事”应用场景,国家及省定“一件事”能办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政管办)

  110.打造智慧集成的现代政务综合体,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便利。(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11.促进高等教育资源集聚,深化与知名高校合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14.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支持烟台职业学院“双高校”建设,创建5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16.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建设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17.支持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优质幼儿园占比提升至8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18.为101所农村小学配备3.4万套午休座椅,守护好孩子们的身心健康。(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19.加快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实质化运作,以加强与日本关西地区科学技术合作为牵引,启动建设中日韩创新合作研究网络,布局10个国内联动枢纽和日韩合作节点,开展一批科学技术合作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20.实施科学技术创新“三个一百”行动,组建科创母基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21.开展实验室体系重塑攻坚,全方面推进2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2个省实验室转化成果1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高新区管委、牟平区政府)

  122.争设先进核能技术省实验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123.新增省级以上科创平台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4.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产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125.支持链主企业领建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126.实施省技术创新项目120项以上,争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15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27.实施新时代烟台市高品质人才引育“双 百计划”,新引育100个以上科技领军人才,建设省人才集聚节点城市。(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128.开展“技能兴烟”行动,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名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9.办好烟台人才节,引进500名博士、6000名硕士、6万名大学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0.落实省实验室与中小企业共引共用人才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2.建强企业家、卓越工程师、工匠人才等重点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133.支持企业使用绿电生产,建设一批零碳园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5.发挥上海环交所烟台双碳中心作用,探索建立碳足迹管理、碳普惠交易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黄渤海新区管委)

  136.推动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加快起势,开工建设万华新一代电池材料产业园,探索建设分散式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示范项目,构建局域新型电力系统,争创国家级园区。(牵头单位: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筹建办、海阳市政府、莱阳市政府)

  137.聚力搭建高能级合作平台,争取中国(山东)—中东欧国家绿色发展合作中心落地。(牵头单位:市外办)

  139.深入落实省政府《支持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142.加快建设海阳核电二期,开建招远核电一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招远市政府)

  143.争取海阳核电三期、莱阳核电一期获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莱阳市政府)

  144.辛安核电一期具备核准条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

  145.推进半岛北2个海上风电场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牟平区政府、蓬莱区政府)

  146.打造莱州、牟平区域性储能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莱州市政府、牟平区政府)

  148.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800万千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9.投用三大LNG项目,打造北方最大LNG供应储运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黄渤海新区管委、龙口市政府)

  150.扎实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151.实施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152.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54.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统筹推进“两区”建设,实施58个重点水网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59.建设“无废城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163.支持昆嵛山创建全国一流自然保护区。(牵头单位:市林业局、昆嵛山保护区管委)

  164.开展核能、工业余热供暖和燃煤锅炉清洁替代,新增零碳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

  165.推进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建设模式,大力培育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新增绿色建筑85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市大数据局)

  167.在宾馆、停车场等新设汽车充电桩5000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9.在长岛周边海域选址建设海上风电场,启动5个光伏示范项目,实现清洁取暖应改尽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170.实施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百箱千排万笼”计划,争取养殖产量突破15万吨。(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171.整体开发长岛庙岛,创建国家公园、5A级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172.实施护岸和防潮堤工程,构建岛屿应急救援体系。(牵头单位: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173.探索市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174.打造党建引领物业海岛模式,搭建零碳社区、零碳医院等应用场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共同富裕海岛先行区。(牵头单位: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175.发起成立国际零碳岛屿合作组织,继续在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发出“烟台声音”、提供“烟台方案”。(牵头单位:市国际零碳岛屿合作组织工作专班;参加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外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176.实施新一轮港产城融合发展三年行动,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烟台港集团)

  177.开建龙口港件杂货泊位。(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龙口市政府)

  178.加快芝罘湾港区大宗干散货转港经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黄渤海新区管委、芝罘区政府)

  179.推动西港区3个20万吨级以上泊位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黄渤海新区)

  180.推动蓬莱东港区陆岛交通码头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交通集团、蓬莱区政府)

  181.推进莱州港疏港铁路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莱州市政府)

  182.争取开通海铁联运“一带一路”跨海中欧班列。(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83.建设烟台港供应链服务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牵头单位:夹河·幸福新城指挥部;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芝罘区政府)

  184.壮大货运代理、船舶租赁、供应链金融等临港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烟台港集团)

  185.加强绿色智慧港口建设,打造环渤海中心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沿海各区市政府(管委)〕

  186.拓展邮轮旅游等高端业态。(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烟台海事局、烟台港集团)

  191.实施水产种业提升工程,建成4座深远海养殖网箱。(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92.建设北方海洋种业繁育基地。(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参加单位:莱州市政府)

  193.全力发展海洋矿业,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4.推进三山岛北部海域全国最大海底金矿采选项目。(牵头单位:莱州市政府)

  195.打造滨海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7.支持中科院海岸带研究所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98.推进崂山实验室海岛零碳研究中心落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199.争创省级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0.力争海洋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元。(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1.实施陆海污染联防联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保持96%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2.推进海阳、莱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海阳市政府、莱州市政府)

  203.支持蓬莱湾区、海阳岸段争创省级美丽海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蓬莱区政府、海阳市政府)

  204.提升海洋环境监视测定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海上溢油应急综合演练,建设国家中型溢油应急设备库,筑牢海洋生态保护屏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烟台海事局)

  205.扛牢粮食安全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206.新增高标准农田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7.建设小麦玉米“一年两作”高产高效示范区6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8.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保持450万亩、38亿斤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12.树立大食物观,加强肉制品、海产品、果品等新型食品开发,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13.办好第八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主场活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招远市政府)

  214.全方位增强烟台苹果、海参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15.打造白羽肉鸡、葡萄与葡萄酒等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216.提升大樱桃、莱阳梨、食用油、烟台甘薯等名优品牌价值。(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19.开展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20.创建省市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16个,打造新型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221.改造提升农村公路23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22.实现农村危险房屋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25.推广“交邮合作”模式,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226.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提升各类合作社100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27.积极引育农村创客、致富能手、乡村工匠,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28.完成1100个薄弱村卫生室改造,持续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1.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232.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233.以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为引领,推动夹河·幸福新城蝶变起势,启动“双碳”科创岛产业园、低空经济产业园、美好生活体验中心、工业数字化转型创新促进中心等建设。(牵头单位:夹河·幸福新城指挥部)

  235.依托龙烟铁路珠玑站改造,规划打造全市首个TOD项目。(牵头单位:夹河·幸福新城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局)

  236.采取“以旧换新”“群团购”等措施,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40.实施总投资2409亿元的238个城建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42.协同打造烟台山—塔山历史轴线。(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

  243.活化利用烟台啤酒厂、长荣水泥厂等工业遗址。(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

  244.新增水弹性城市面积150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45.改造城区水塘10处。(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

  247.完成非直供电小区改造6万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烟台供电公司)

  248.四季开放大南山。(牵头单位:市大南山生态文旅产业基地暨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市级重点项目指挥部;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

  249.建成山海步道二期。(牵头单位:市大南山生态文旅产业基地暨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市级重点项目指挥部、蓝天集团)

  (三)建设魅力滨海岸线.贯通海韵广场至里蹦岛滨海慢行系统。(牵头单位:市大南山生态文旅产业基地暨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市级重点项目指挥部;参加单位:蓝天集团、莱山区政府、高新区管委、牟平区政府)

  251.打造滨海一线烟大示范段,建成烟大青春海岸、共创公园。(牵头单位:市大南山生态文旅产业基地暨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市级重点项目指挥部、蓝天集团;参加单位:莱山区政府)

  253.加快世界设计公园建设。(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蓝天集团;参加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5.规划建设太平湾水上运动中心。(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蓝天集团;参加单位:市体育局、芝罘区政府)

  256.改造升级第一、第二海水浴场。(牵头单位:市大南山生态文旅产业基地暨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市级重点项目指挥部、蓝天集团;参加单位:市城管局、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

  257.实施37个重点交通项目,完成投资316亿元,着力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61.努力争取国道228烟台绕城段专项资金,适时启动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63.完成红旗快速路东段高架桥主体工程,德润路立交、港城西大街互通立交建成通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64.新改扩建84条市政道路。〔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65.织密航班航线条航线,打响航空生鲜港品牌,建设面向日韩、连接远东及东南亚的重要门户。(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烟台国际机场)

  266.打开城市空间,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面向市民共治共享。(①“打开”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变全民健身场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②“打开”驻烟高校变市民文化教育体育综合体,牵头单位:市教育局;③“打开”存量停车场变错峰共享停车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蓝天集团;④“打开”老旧厂房变公共服务空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⑤“打开”山体、绿地、水塘、农田、围挡变市民公园、游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⑥“打开”科创平台变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⑦“打开”闲置空间变多元化城市驿站,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蓝天集团)

  267.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幸福家园”建设,开展“物业降诉、治理增效、服务提质”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268.发挥城市运行中心作用,深化镇街综合数据平台应用,构建上下贯通的城市数字化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城市运行中心、市大数据局)

  269.组建市政公用集团,实行市区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270.推进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实现市政重点设施运行实时监测。(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272.启动建设智慧社区平台二期。〔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参加单位:蓝天集团、各区市政府(管委)〕

  273.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募集就业见习岗位9000个以上,帮扶2万名失业人员再就业,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4.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75.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6.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1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7.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学防控处置机制,争创省级医防融合试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78.建成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综合实验基地、八角湾国际医院医疗区主体工程,完成市中医医院、奇山医院扩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集团、黄渤海新区管委)

  279.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共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280.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创建30个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83.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保障措施。(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84.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新增家庭养老床位2600张以上、托位300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85.争创全国儿童友好城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妇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87.为4.5万名群众提供社区嵌入式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88.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发放救助资金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289.加强残疾人关爱服务,康复救助3000名残疾儿童。(牵头单位:市残联)

  291.赓续历史文脉,高质量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92.建设蓬莱胶东水下考古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蓬莱区政府)

  293.建设莱阳白垩盛世数字文旅城。(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莱阳市政府)

  294.深入推进文化“两创”,鼓励创作弘扬烟台正能量的影视、音乐剧、文学等精品力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295.举办市民文化艺术季、非遗文化生活周等文旅“七进”活动1万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96.办好500场大中型赛事、2000场群众性体育活动,擦亮烟台马拉松等运动品牌,建设滨海运动名城。(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297.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用好隐性债务置换政策,加快融资平台及城司改革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98.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打好保交房攻坚战。(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9.加强金融风险源头管控,稳妥处置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严打非法金融活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加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市公安局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00.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巩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成效,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有效清除安全风险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301.完善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极端天气等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应急指挥救援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

  302.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0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公共安全系统施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304.完善大信访维稳、恶性案件防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机制,构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常态治理体系,筑牢公共安全屏障。(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307.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参加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09.坚持不懈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从政治高度谋发展、定政策、办事情,胸怀“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和忠实践行者,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10.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深化“议政直达车”机制,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12.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317.深入践行“镇街工作法”,定标准、树规则、建机制,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动工作落实,树立系统思维、做到逻辑清晰、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强化结果检验,以政府敢为善为带动基层敢干、企业敢投、群众敢首创,在真抓实干中创造一流业绩。(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18.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努力把群众想的事变成政府干的事。(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19.全面推广“热线政务服务热线运行机制,构建集数据归集、问题解决、督办落实、工作评价于一体的工作体系,推动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闭环化解、政务服务效能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市城市运行中心;参加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20.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21.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看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三保”底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各级政府(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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